1、
拆迁纠纷上诉后会三个月内开庭。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
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
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
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对补偿方案不服,需要先裁决后
诉讼。
实践中出现争议最多的是,
拆迁双方经过协商仍达不成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这时必须先向拆迁管理部门
申诉,只有经过
行政裁决,
当事人才有权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
起诉,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