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医患纠纷:
一、与医院谈判解决。首先带患者
身份证,到
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然后到医务处反应所遇情况并要求院方马上解决,时间越短在谈判中越有优势。谈判开始时,
律师需提出常规诊疗中出现的损害后果和医务人员存在的过错。
二、行政途径解决:
1.行政调解。主管机构为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行政投诉。到
医疗机构所在区、市的卫生局投诉医疗结构的
违法或违规医疗行为,要求卫生局尽快解决
纠纷。
《
民法典》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