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由一方父母
出资首付,如果房屋在双方名下,那就是
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不能
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但是一方父母的出资款可以以债权的方式要回。
二,法律依据: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
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
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
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双方
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