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包括:
著作权(或版权)、
专利权、
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由于发现权本身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中直接应用,即不具有财产性质,许多国家不把它作为版权与有关
知识产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
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四)美术、摄影作品
(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八)
计算机软件(九)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