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
认罪认罚后是否还能
缓刑,须视情况而定:
1、签了认罪认罚的
犯罪分子实际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不是
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如果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缓刑条件须同时符合,否则并不能判处缓刑。
2、实际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属于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不适用缓刑制度,不能判处缓刑。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是对于指控
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
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犯罪分子认罪认罚是
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能否缓刑取决于犯罪分子是否符合
缓刑的适用条件。
缓刑的适用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