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法院受理的
刑事案件,不管是
公诉案件,还是
自诉案件,都有明确的
审理期限规定。按照我国的
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
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
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延长情形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刑事
自诉案件,应当在
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刑事法庭不是可以胡搅蛮缠的地方,所以,专业的
律师不可能一味听从
代理人的意见,直接做无罪辩护,
辩护人到底是从哪方面认定被告方根本就不构成
犯罪的,相应的参考依据在不了解案情的时候,不管律师的水平有多高,也给不出任何的辩护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