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委托律师作为
诉讼代理人的,律师服务收费有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而
附带民事诉讼属于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所在地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制定。
2、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 代理
行政诉讼案件;
(三) 代理
国家赔偿案件;
(四) 为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
申诉和控告、
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
辩护人或
自诉人、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 代理各类
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