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提出
离婚后,另
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就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需要先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已经确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离婚。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2)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