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续
签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具体有: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
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劳动合同法》
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工厂
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有三种: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
劳动合同终止的,不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
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
二、公司
协商解除赔偿怎么办
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关于经济补偿
适用范围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条是将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协议的情形排除在经济补偿的适用之外。因为实践中有的协商解除是劳动者因主动更换工作提出的,此时,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经济补偿金不太合理。因此:如果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协议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协议的,那应依法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作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