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
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
当事人提
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
财产分割或者
子女抚养纠纷提起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
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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