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的数额,通常由
合同当事人约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特殊情况下,法院或
仲裁机构会予以酌情调整。
通常来说,违约金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一方
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约定违约金的目的,可以分为赔偿性的违约金、惩罚性的违约金和责任限制性违约金。此外,如果合同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
我国法律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由,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但并非应当适当减少。实践中标准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百分之之三十的,一般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同时,还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①合同履行情况;②当事人过错程度;③预期利益;④当事人的主体身份;⑤其他可能影响损失判定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