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在
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可以对帮信罪争取不
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于
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
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案件,对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
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不应当不经过补充侦查的程序而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只有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经过改手补充侦查,仍然缺乏定罪的
主要证据或基本的
证据,或者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又无法查证属实,各种证据之间有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有可能得出其他结论的,等等,都属于证据不足的情况。
但是不是一定要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才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律没有要求。
即便案件只经过一次补充侦查,只要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而又没有必要进行第二次补充侦查的,就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