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底无法消除。
二、大家平常说的“案底”一般是指有
犯罪记录,即
有案底,
有前科。
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
缓刑、
管制的,在司法也可以查询到。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
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或者
律师在办理
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部门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
有期徒刑以下
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