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合同
履行抗辩权正确原则有:
1、全面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
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
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
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
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
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
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
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
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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