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完
结婚证后给的
彩礼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之后,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一般是认为属于女方的
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婚约而给付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目的赠与行为,彩礼给付是
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男方对女方和女方家人
经济补偿的身份性质,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特殊民事合同,不同于一般赠与。
2、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因此认为,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目的赠与行为,所附的解除条件就是婚约的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