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谅解书判缓主要针对事故直接致人伤亡之后,责任方的一种积极履行
民事赔偿义务的
处理方式,
醉酒驾驶本身就是足够导致追究
刑责,有没有谅解书并无实质影响。
2、如果
醉驾并引发交通
肇事罪,积极
赔偿并得到
受害人书面谅解书是有必要的,可酌情从轻减轻判决,是否判决
缓刑由人
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确定。
当事人因醉驾导致交通事故的,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
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会依据醉驾情节及
犯罪程度
判刑。
3、常见
量刑情节的适用:对于积极赔偿
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
基准刑的40%以下。没有
人员伤亡是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如果是
危险驾驶罪的话,这是
行为犯,意思就是说只要你有醉酒驾驶行为,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论是否有被害人、是否取得谅解,所以不移交法院的可能性很低,除非案件事实不清或者
证据不足。
4、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
量刑起点: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一
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5、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
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
犯罪构成的
犯罪事实增加
刑罚量,确定基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