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过程中,随着发展可能会出现“恋爱
保证金”“青春损失费”等费用,一般多是男方为向女方表忠心而设立的,并没有实质的金钱往来,但是遇到分手时,一方会拿着当初的凭证要求对方给钱。实际上这些费用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很难被法官认可,所以青春损失费,恋爱保证金在分手后多半拿不到。即便是有白纸黑字放在那里,但他不是
借贷关系,只是在某种特定情况下立的
保证罢了。当然,也有遇到过女方私吞男方钱做为青春损失费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不被允许的,但是若那笔钱没有实际
证据可证明是男方给女方的,即便是
打官司也很难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