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计算,十级
赔偿标准:
1、
医疗费用:根据
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2、
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住院期间
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4、
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5、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
7、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