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贷款另一方没有签字,如果该借款另一方知情,且该贷款是用于夫妻家庭生活需要,那么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共同偿还。相反,如果是用于个人生活,则由个人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