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效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
当事人具有相应
行为能力等条件,该协议就生效的。且若涉及子女的,必须处理好子女
抚养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
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
同居期间
财产分割或者子女
抚养纠纷提起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
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
结婚实质要件的,按
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