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常情况下,银行不会同意。要想在
房产证上加减名字,房屋有贷款,已经办理
他项权证的房屋不能单独办理变更登记。如需办理有关登记应该取得
抵押权人的同意,并由抵押权人协助办理相关登记。在房子没有贷款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可以持
身份证、
结婚证、约定为双方共有的财产约定书、
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共同向
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领取双方名下的
不动产权证。扩展资料已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配偶要求增加其姓名,但另一方不同意,配偶可以向人
民法院
起诉,如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房屋属
共有财产的,申请人可以持该法律文书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离婚时,双方约定房屋为另一方所有或双方共有,应持身份证明、
离婚证明、
离婚析产协议书、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向房屋登记机构共同申请办理离婚析产手续。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单方申请办理离婚析产手续。
二、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
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
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
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
契税、
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
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
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
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
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