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
工伤或者视
同工伤:
(一)因
犯罪或者违反
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
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 职工
因工死亡,其
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
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
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