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想迁出户口,不一定非要本人亲自去办的,可以以出具给委托人一份全权委托书,将
离婚判决书及
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给委托人,委托其办理。
离婚后
户口迁移程序:
1、到目前
户籍所在地户口
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
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