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婚后父母给自己子女所购的房产,但是如果是一方父母
出资购买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属于一方的
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