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
信用卡诈骗罪根据
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
信用卡管理
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
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
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
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
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
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
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
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
犯罪活动。
二、触犯
信用卡诈骗必须交
罚金吗有些事由可以减免罚金,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
伤残等而
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
抚养的
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具有上述减免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
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