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行为涉嫌构成
危险驾驶罪,会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拘役,而不是
行政拘留。
根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一、新郎醉驾被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营运
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醉驾机动车的,则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
行政责任: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判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
罚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另外,如果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