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1、信用证贸易(1)一些公司经常利用中国对信用证贸易的信任。方法有:威胁本国开证行拒付,由于客户的压力,开证行往往吹毛求疵,找出中方单据不符点拒付。迫使中方同意降价或改变T/T付款。(2)进口商利用中国出口商对其法律环境不熟悉、利用当地人际关系和当地执法部门的漏洞,向当地
法院起诉中国信用证诈骗,以相对较小的
保证保险债券为
担保申请财产保全(止付令),要求开证银行止付。二、加工贸易外方经常签订双重合同,即一套是正常加工费合同,一套是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时压低和
虚报加工费的
虚假合同。对于申报合同涉及的加工费,外方正常支付汇款,不足部分外方以地下银行或携带现金出境、借用和雇用社会闲散人员或以公司员工个人名义在个人汇款限额内以电汇等异常方式填写汇款。一旦资金紧张,上述不足部分将被拒绝或
拖欠。此时,由于涉嫌协助
虚假报关,中关而无法正常追索此类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