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债务人在
债权人的
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意味着债务人放弃因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产生的
抗辩权。
债权人在
诉讼时效届满后向债务人发出催收到期债权的通知书,或者具有催收内容的对账单、确认书等文件,债务人在上述文件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是对原
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
重新确认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履行
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重新确认的债权债务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确认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