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出轨的
间接证据,但是要证明对方出轨,还需要其他
证据辅助证明。
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1、
当事人的陈述;
2、
书证;
3、
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证据;
6、
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配偶从手机短信中发现枕边人有外遇,是可以以此提出
离婚申请,不过要作为出轨的证据,就比较困难。在法律上,所谓出轨是指一名已婚人士与非配偶有性行为,而单凭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很难证明这一点的。虽然手机短信难以证明配偶有通奸行为,不过当事人却能以“配偶行为不合理”来作为
离婚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