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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我想申请
精神损害的
赔偿,不知道什么时候提出这个赔偿?
曹红玲律师回答:
当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赔偿精神损害的
诉讼请求应和其他诉讼请求一并提出,如果没有其他诉讼请求,也可以单独提起赔偿精神损害。
一、车祸导致的
精神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吗?
车祸中的
受害人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的。根据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
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二、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要如何计算
1、从受害人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1)受害人的请求。即只有受害人正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才对此予以审理和裁判。受害人或者相关人员未提出此诉讼请求,法院当然不处理。
(2)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加害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3)受害人的社会地位、社会影响、名望、年龄、家庭状况等。
2、从加害人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1)加害人的过错程度。这里的
过错责任仅限于过失,不包括故意。因为故意以
道路交通事故致害他人,则构成
刑事犯罪,不是民事意义上的
侵权行为。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应根据加害人的过错大小加以考虑,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相应减轻加害人
赔偿责任,即过失相抵。
(2)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经济能力强者可以考虑多赔偿,反之少赔。衡量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应考虑其实际收人与供养人数的多少,包括其父母、子女及其他应当
赡养的
家庭成员,如果超出其经济能力,使判决得不到实际履行,亦无实际意义。
3、从客观角度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加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
(3)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
基于上述原则和考虑,目前,在一般案件中判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坚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则,防止将
当事人的期望值拉得过高。数额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5万元的,应报请审委会研究决定。
三、发生交通事故如何主张
精神损害抚慰金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当在
侵权诉讼中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为由,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并且证明因交通事故
侵权导致受害方精神损害,造成了严重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
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