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1、
公司倒闭后总经理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公司被人
民法院宣告破产后,也是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
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宣告前,
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
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
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
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
犯罪被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
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
违法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
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