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4月1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并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
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
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
高利贷。
但要避免校园贷引发的悲剧,仅靠银监会的指导意见是远远不够的。这首先需要学校对学生加强风险与法治教育,一方面,让学生们意识到虚荣带来的一时之快或将给一生带来污点,必须远离校园贷,另一方面,让学生们知悉非法高利得不到法律支持,陷入相关
纠纷时,需相信法律并拿起法律武器。而更重要的是,司法机关应对校园贷所涉及的传播淫秽物品、
侮辱、
敲诈勒索等
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各方齐力消除校园贷非法模式的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