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抢夺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以
抢劫罪论处:
(1) 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 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
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
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
轻伤以上后果的。
(4) 驾驶车辆夺取财物过程中将被害人拖倒或拖拉着行驶的。
(5) 携带
凶器并驾驶车辆抢夺的。
(6) 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使用
暴力或
胁迫手段抗拒抓捕的。
(7) 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行为人为掩护同案人而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