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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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抵押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在
债务清偿期限届满,
债务人并未履行完毕
清偿债务的义务,那么
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根据生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在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
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
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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