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5)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6)合同主要条款及
合同签订方式;
(7)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8)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
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
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