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居住证是不要
社保局的证明的,你只要带上你的
身份证到你居住当地的办证大厅办理就可以了。
居住证办理条件
1、首先要满足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
2、在
深圳参加
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18个月。
3、审核的社会保险是指在深圳参加的社会
养老保险、社会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2、法律依据:
《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确定落户条件:
(一)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其中,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三)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