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继承发生
纠纷的
处理方式是由各
继承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如果有
遗嘱的,约定了继承人的,按照遗嘱办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