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
银行贷款不还,一般不会影响到亲人,但会对配偶造成一定影响。如
借款人在
婚姻存续期间的贷款,可能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可能会被判决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
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
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
债务人明确约定为
个人债务的除外。另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