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工会
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
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
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2、法律依据:
《工会法》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
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