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对于女方请求男方支付因流产而导致的
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主要理由有以下两点:
第一,系自愿。男女双方作为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女方应当能预见到
同居发生性行为可能会产生怀孕及流产的后果,但是却没有阻止,而是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女方本身具有一定的过错。
第二,系不属于人身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情形。在女方流产并非男方直接的非法侵害行为所导致或者无法提供
证据证明是男方直接的非法侵害行为导致的流产,女方请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
精神损害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
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
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
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