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
刑事拘留是不用得检察院作出
批捕决定的,可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只有实行
逮捕才需要获得检察院或人
民法院的批准。如果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正在预备
犯罪、
实行犯罪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
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