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后能获得安置
拆迁补偿。如果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房屋的
拆迁的,
强制执行申请书中会载明
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等材料,被拆迁人人可以根据该申请书获得相应的补偿。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
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
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