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事故扣车
停车费需要缴纳吗
发生交通事故口,扣押车辆,不用缴纳停车费的。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扣押肇事车辆属于
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