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需准备材料有什么?
1、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伤残的,应提交《
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
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
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3、
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的鉴定,简称“三费”鉴定。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4、
医疗费的凭据,是指
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5、处理交通事故的
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广州市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出现交通事故,而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需要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受害者的伤残鉴定报告,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凭证,处理交通事故时的住宿费凭证,受害者误工费的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