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婚姻无效的依据是按下列标准确定的:
1、
重婚为
无效婚姻;
2、未到法定婚龄为无效婚姻;
3、有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无效婚姻。
婚姻无效的程序如下:由
当事人向法院进行申请,法院对符合相应情形的婚姻宣告无效。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
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