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活困难所迫,
盗窃少量财物或盗窃
近亲属、邻居等少量财物,案发后能积极退赔全部或大部
分赃物,得到
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免予
刑事处罚。
计算被盗物品数额的方法如下:
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前项规定的办法计算;
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