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道路法》91条规定,具体
处罚如下:
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
暂扣驾驶证3到6个月,
拘留15天以下;
醉酒驾驶营运
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