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
家庭暴力有下列的解决方式:
1、依法前往加害人或者
受害人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受害人向公安机关
报案或者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
起诉;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
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
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