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
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
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应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
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
简易程序处理的
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