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必须
自诉的案件,检察院不会受理
提起公诉,只能
受害人自己去法院
起诉,比如
侵占罪对于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可以自诉也可以
公诉。如果有
证据,可以到检察院部门去举报,如果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将由检察院出庭起诉。对于刑事
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或者其
近亲属自行到人
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直接
立案受理,人民检察院不参与刑事自诉案件起诉。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
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
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第二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
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
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四、自诉人经两次依法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
撤诉处理。
五、法庭审理过程中,
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